人才培养

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15-05-09     浏览量:   分享到:

序号

工作项目

内容与要求

完成时间

主要涉及的

    单位和人员

1

新生报到、 注册

研究生新生要在规定时间内到校报到、体检和注册,参加开学典礼与入学教育 。

新学年开学第二周至第三周

研究生新生、各院(系、所、中心)、研究生院、相关行政管理部门

2

制订个人培养实施计划

在导师的指导下,根据本学科、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制定《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要求填写培养计划,经审批后复印一式四份,一份由研究生本人保留,一份导师存留,一份送交研究生处教育管理科,一份由院(系、所、中心)研究生秘书存留。

新学年开学第二周至第四周

各院(系、所、中心)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研究生导师及导师组成员,研究生新生,各院(系、所、中心)研究生秘书

3

网上录入个人信息档案(在研究生教育网上按照要求填个人的电子学籍)

研究生通过研究生教育网录入个人信息档案。

报到后的四周内。

研究生新生、各院(系、所、中心)研究生秘书

4

课程学习与考核(1)

按个人课程培养计划进行课程学习及考试。

第一学期

硕士研究生、任课教师、各院(系、所、中心)研究生导师、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5

报到、注册

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交费、注册。

见校历

各院(系、所、中心)、财务处、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6

成绩查询

第一学期的公共课成绩

第二学期开课二周内

任课教师、各院(系、所、中心)研究生秘书、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7

课程学习与考核(2)

按个人课程培养计划进行课程学习、科研能力的培养及考试。

第二学期

研究生导师、任课教师、各院(系、所、中心)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8

公共课成绩查询;课程学习及科研能力的训练

文献阅读,按培养方案要求完成课程培养计划,在导师的指导下,初步选定论文的方向。

公共课成绩查询(第三学期开学两周内);第三学期

各院(系、所、中心)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9

中期筛选

对硕士研究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汰劣。

第四学期开学一个月内

各院(系、所、中心)主管研究生领导、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10

开题报告

硕士研究生通过中期考核后,进行开题报告。

第四学期

各院(系、所、中心)研究生导师组成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11

“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申请

通过中期考核并且考核为优秀的研究生可以申请“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培养创新基金”

第四学期开学第二个月中旬至第三个月

各院(系、所、中心)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12

论文工作阶段

按论文工作进程计划,完成各阶段论文工作,每学期期末,进行论文工作阶段小结,并到院(系、所、中心)研究生秘书处登记备案。

第四学期到论文答辩前

各院(系、所、中心)研究生导师组成员、研究生导师、研究生秘书、研究生、研究生院培养管理科

13

学术报告

研究生在校期间至少需要听满8次学术报告。

申请论文答辩之前

研究生、导师、院(系、所、中心)研究生秘书

14

公开发表学术论文

按照《陕西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在学期间产出学术成果暂行规定》。

申请论文答辩之前

研究生、导师、院(系、所、中心)研究生秘书

15

申请毕业、学位论文答辩

到院(系、所、中心)研究生秘书处领取研究生学位申请书;申请毕业、学位论文答辩事宜详见《研究生学位申请》流程。

论文答辩前一个月

研究生、导师、各院(系、所、中心)研究生秘书

16

毕业及离校

研究生完成所有培养环节后,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定向委培生由研究生处负责邮寄到研究生所定向委培的单位人事部门)。研究生到院(系、所、中心)研究生秘书处领取离校通知单,办理离校手续,在规定的时间内离校。

第六学期6月底7月初

研究生、各院(系、所、中心)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研究生院